自“一校一法官”活动开展以来,县法院积极与辖区学校建立对接联系,针对广大青少年辨认能力较差、法律意识淡薄、容易上当受骗等情况,以及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改变单纯的说教模式,通过组织在校师生参观法庭、旁听案件和法制宣传等活动,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