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返回首页
本站信箱nxqmw@sina.com

创文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内乡进行时 > 创文
倡议书(一号)
添加日期:2022-03-22 08:57:06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争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内乡县文明办发出以下倡议:

图片1.jpg

  一、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广大市民群众要不断提高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主动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提醒身边人为电动自行车及时登记上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劝导工作人员和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小区业主加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行动中。
  二、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推动者。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的工作人员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同时,要主动关注、劝导身边驾乘人员电动自行车未上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引导他们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安全头盔;要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工作人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主动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图片2.jpg
 
  三、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践行者。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没有旁观者,广大市民群众要把文明交通“常记心中”,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践行文明交通行为,主动加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行动中来。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有效措施,也是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筑牢群众出行的安全屏障,让平安相伴,让幸福相随。
 
内乡县文明办
2022年3月21日
 
上一篇:三月春风人心暖 志愿服务“内乡红”      |      下一篇:通知!第七届“南阳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