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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黄标车,通报批评只是开始
添加日期:2015-02-13 08:42:05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环保部昨天首次通报黄标车淘汰进度。广西、西藏、海南、内蒙古、湖北、河南、黑龙江等7省(区)因淘汰任务完成不足40%,进度严重滞后被点名通报。(北京青年报10月27日)
    据报道,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黄标车等1300余万辆,约占汽车保有总量的10%,但排放的污染物占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由此可见,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是改善城市大气质量、治理污染等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
    环保部等六部委下发的《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不但对今年总量为600万辆的黄标车淘汰目标进行了全国各省市区详细分解,而且明确了“政府鼓励、部门协作、市场引导、金融参与”的推进淘汰工作原则,实施非营运类高污染车辆“鼓励更新、限制使用”、营运类高污染车辆“按期报废、强化监管”。为此,国家6部委还明确了具体包括提前淘汰激励政策、严格营运黄标车监督管理等8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应当说,在大气污染严重的当下,有这么巨大的利好和明确的工作目标及实施措施,各地淘汰黄标车的工作应该有力推进才对。可2014年已经基本过去5/6时间,淘汰成绩却并不理想、冷热不均,好的地方能完成任务的80%以上,但落后的还有多达7个省份完成任务不到40%,甚至其中有3个省份不足30%,不免令人遗憾。需要追问的是,一些省份为什么淘汰进度不好,怎样才能有效推进该项工作呢?
    客观而言,全国各省份淘汰黄标车可谓各出奇招。比如,在河南为治理污染,今年淘汰黄标车的数量,由年初原本制定的6万辆,调整为28.2万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张庆义向各地环保局长直言,要“杀出一条血路”,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但淘汰黄标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比如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多少、淘汰黄标车贷款的支持力度、对现有黄标车违规上路的严管程度等,无疑都影响着黄标车淘汰力度和步伐。这其中,不但牵扯多个部门协调联动的问题,有时候还牵扯管理权限、扶持政策是否有力的问题。
    像商业银行对黄标车贷款的支持力度,有时候并不是地方省市重视和协调就能有(明显)效果的,这需要国家从顶层进行沟通,像对待商品房贷一样,由国家出台有关的扶持和指导政策;像社会黄标车提前淘汰的政府补贴标准,在郑州可根据使用年限、车型等获得800元~18000元不等,这看似力度不小,但对不少车主来说,这样的补贴仍旧是杯水车薪吸引力不大,从而为加快促进黄标车淘汰的作用也就有限。
    此外,尽管黄标车淘汰工作获得民众普遍支持,但在缺乏相关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淘汰黄标车只能采取引导报废、黄(标)改绿(标)、限制行驶等非强制性措施。淘汰黄标车法律法规依据的缺失,也是造成地方在淘汰黄标车方面工作不够有力的根本原因之一。
    因此,针对有关地方淘汰黄标车不力的局面,国家环保部门对后进省份进行排名通报批评和督促,具有及时性和必要性,但显然工作不能到此为止,而是要针对有关地方功效不高的现实,帮助找出其中的根本和复杂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属于地方协调不力的,督促地方抓紧下力协调解决;属于地方补贴力度欠缺,该地方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的,抓紧协调地方政府提请地方人大等批准;属于国家管理需要上层统一协调解决的,国家层面也要抓紧工作协调。等等。
    同时,要从根本上淘汰高污染的黄标车,国家应尽快修改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机动车污染防治执法主体和法理依据,同时还应统一汽车排放标准,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控协作机制,从严从重打击机动车超标排放。只有查清问题、上下联动、共同发力,淘汰黄标车才真有力度和速度。当然,提升地方淘汰黄标车的力度,工作不力问责也应紧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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