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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垄断处罚文书 信息透明更进一步
添加日期:2015-02-13 08:41:54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9月18日午间消息 发改委网站周四公布11家日本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在华价格垄断处罚书,并首次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对各家企业反垄断调查细节及不同的处罚金额缘由。其中,日立和不二越因向发改委提供重要证据免于处罚,其余10家日企被罚逾12亿元。(凤凰财经9月18日)
    又一批超亿元的反垄断大罚单落地!这标志着我国反垄断的进一步深入和有垄断必罚的执法决心。这一消息刚一发布,立刻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不过,在笔者看来,与抓眼的12亿元价格垄断罚单相比,此次一次性全部公布被罚企业10份左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处罚文书,更抓眼、更有意义。
    毋庸置疑,近些年来,我国的反垄断执法从无到有,从内到外,从国企到民企,从液晶面板、白酒、黄金到奶粉、汽车、水泥等,范围不断扩大,频率呈增强态势,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为市场、为消费者带来了一些看得见的切实实惠。
    但无法否认的是,在这些垄断者一个个被罚、社会给予肯定被后,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内的相关违法、反垄断执法等信息披露的还不够充分,甚至了却与无。这也是长期以来我国有关执法部门在这方面的执法“短板”。这也给包括一些外国政府、外国在华商会和一些当事企业质疑中国反垄断执法信息粗糙、不透明甚至不公以口实的原因之一,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解和降低了我国反垄断执法的必要性、正义性、威力和公信力。
    但是,不管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还是从执法透明度、给予社会和被执法者更多知情权等角度讲,作为公务活动一部分的反垄断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是应该予以公开的。此次国家发改委首次公开反价格垄断执法处罚决定文书,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具有标志意义,不但补上了反垄断执法处罚决定文书不透明的“短板”,而且也补上了自身长期以来价格执法文书不透明的缺陷。同时,这样的首次公布,对国内各级价格部门,乃至其他执法部门及时公布处罚决定文书,也起到了示范和引导作用。
    更为关键的是,公布反垄断执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够较全面的将反垄断对象的基本情况、垄断行为表现、配合反垄断执法态度、处罚依据等较为全面的一一呈现在公众面前,供人们检阅,让执法信息有了更多的有效对外展示机会,不但满足了公众查阅等知情权,有效消除被处罚方、公众等的长期以来执法部门执法信息不透明的质疑和认识,而且这也体现了执法部门的执法自信,有利于树立执法部门公正执法的形象,对此前的一些外国机构等质疑我们可能存在的执法不公也是一个有力回应。
    此外,公布反垄断执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满足知情权、展示执法自信的同时,也进一步展示了国家坚决将反垄断执法有效进行下去的决心,不管是对已处罚的企业,还是社会其它依旧幻想靠违法垄断谋不义之财和高利润的企业等,也是一个有力震慑,讲起到处罚一个,教育一批和以儆效尤的效果。
    当然,行政(处罚)执法信息透明化,绝不应止于此,这就给我们留下了值得进一步思考和完善的地方:第一,就事论事讲,作为此次反垄断执法公务活动的一部分,发改委能够公布涉日车企等反垄断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作为反垄断执法的其它有效组成部分,比如执法者的执法过程、取证情况、执法对象的申辩材料、执法案件讨论记录等,在不妨害执法效果、执法效率和有关企业秘密及隐私的同时,能否也进一步公布?这是有效破除社会对反垄断执法粗糙疑虑的有效途径和应对方法。第二,既然涉日车企的反价格垄断信息能够公布,那么其他涉外企业和国内企业的反垄断信息能否也进一步明确公布,这有利于破除我国反垄断执法只对外不对内,或对内宽松对外严厉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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