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2日至7月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7日,巡察组向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林业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全盘诚恳接受反馈意见。积极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全员参与。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对照本次县委巡察反馈指出四个方面的43个具体问题,逐条研究,确定了104条整改措施。坚定落实整改责任,传导责任压力,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牵头领导、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三)全面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整改。党组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扎实有序地推进全局整改工作。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进行。
截至10月31日,巡察反馈的4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巡察整改事项落实不到位。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二是对省委巡视上下联动惠农资金巡察反馈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召开了巡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
2、关于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逐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二是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提出了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3、关于不敢动真碰硬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二级单位财务工作进行了检查,对系统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二是涉及企业人员与华实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做到了“事企分离”。三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大了对二级单位的监管力度。
4、关于整改避重就轻,部分问题边整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大了对二级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加强了财务管理。二是针对财务问题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在全局通报批评。
5、关于整改浮于表面,问题依然长期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没有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林地案件,督促当事人恢复植被,并限期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拒不恢复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执法机构办案时严格按照勘验报告进行查处。
6、关于文字整改、虚假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排查发现的虚报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对反馈的企业人员,已返回原工作岗位,其余人员与华实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聘为公司员工。
(二)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有欠缺
7、关于理论学习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围绕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的意见》。
8、关于践行“两山”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以来中标的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项目开展排查并进行整改。二是组织技术人员对问题图斑进行现场指导,确保了施工质量。
9、关于贯彻上级安排部署差距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比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图斑与公益林图斑,对重叠图斑进行了调整。二是积极对接自然资源局,由其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对地类性质进行了变更。
10、关于林长制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了县级林长巡林台账,进一步明确了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及职责。二是组织开展了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对不一致图斑逐一核实,确认一致并提交上级核查。三是成立了林业执法协调专班,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了执法合力。
11、关于扩绿只求面积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内乡县人工造林管护制度》,强化造林管护。二是中标企业进行了补植补造,林业局进行了现场查验,所栽苗木均已达到设计规格。三是施工企业加强了项目区巡护管护和补植补造,同时强化督促指导,确保项目造林质量。
12、关于兴绿谋划不够成效不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内乡县林业产业2023-2028年发展规划,在灌涨镇、瓦亭镇开展了林农技能培训,提高了林果种植户的科学种植技术。二是加大对林果企业的扶持力度,与相关部门联合召开了龙头企业培育座谈会,组织相关企业参加林产品博览会展示特色产品。
13、关于护绿监管缺失措施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科技培训班2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实地服务和技术指导6次,开展科普宣传1次。二是对主要树种进行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在高速、国省道等重要生态区域开展了飞机防治,其他区域采取器械喷药、人工防烟防治,北部山区实行专业队防治。三是充分发挥护林员职责作用,加强责任区域巡林,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四是对涉及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涉及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
14、关于林业生态建设任务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受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政策影响,国储林造林空间严重受限,同时按照上级不再新发展国储林项目要求,待市林业局下步降低全市国储林建设项目建设任务。
15、关于林地审批服务保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全县林地需求项目台帐,合理调配现有林地资源,优先保障重点项目需求,同时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争取指标。二是对重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加强了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了服务质量。
16、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印制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材料清单和林地审批办理流程图,告知申请人编制林地可研报告相关要求,同时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减少申请对象不必要开支。
17、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一把手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启用了新文书格式,规范了文书制作。三是编印了清晰明确的办事指南,强化审批人员业务学习,切实增强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四是印发了相关制度,明确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实行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8、关于行政处罚有关程序违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原委托林业执法大队的行政强制事项,按程序收回注销了不在岗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二是研究出台了价格认定办法和没收木材处置办法,对林产品价格实行一案一认定,并严格按要求处置没收木材。三是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规范了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
19、关于放管服工作浮于表面,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开展案卷档案分析研讨,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拟定了监管流程,加强了对相关项目的前期审核和后期监管。二是搭建了2024年检查对象全量库,对抽取的林木采伐检查对象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三是及时督促案件违法当事人完成树木补种,对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案件限期恢复植被,逾期拒不恢复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压力层层递减,部分领域廉政风险突出、乱象频发
2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了以案促改活动。
21、关于对局属单位和股室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以案促改活动。二是制定印发了相关制度,加强对局属单位和股室的监管。三是对二级单位工作进行了观摩,并对二级单位财务进行了业务指导和专项检查。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在全局通报批评;华实公司完善了人员招聘制度。
22、关于风险点排查不深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使各个工作环节阳光透明。
23、关于罚款罚缴不分、长期滞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当事人直接将罚款缴至财政局指定的非税收入业务银行,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制度。二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规范办案程序。三是责令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检查,汲取教训。
24、关于拆分案卷、以罚代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执法办案规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二是督促林地案件当事人恢复植被,拒不恢复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补种不到位的林木案件,已责令补种到位。三是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规范了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在林区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避免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25、关于违规分包、转包建设项目,超拨工程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相关公司签订了终止合同,项目建设事项收回。二是对现场苗木进行查验,并组织中标企业对部分品种规格、数量不达标的苗木进行更换和补植,完成补植补造任务。三是相关公司按结算税率,补缴了税款。
26、关于先施工后招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夏馆镇黄靳国储林项目进行了全面审查和评估,项目建设已达到工程要求。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国家储备林建设,推动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
27、关于违反规定擅自变更设计,不按合同履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实际中标金额核算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二是对2019-2020国储林项目进行了梳理,确保项目按照合同履约。
28、关于未按设计施工仍通过验收问题。
整改情况:中标企业对项目进行了补植补栽,同时我局安排专人对现场苗木进行了查验,所栽苗木均符合设计规格,并与属地政府签订了工程移交单,落实了管护责任。
29、关于未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块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时限。二是对不合格小班开展补植补造工作,确保了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质量。
3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列支出、变通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单位分别修订完善了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二是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在全局通报批评,引以为戒。
31、关于无依据发放项目协调费,造林补贴资金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华实公司完善了管理制度,整理完善了劳务人员合同。二是加强对滞留资金乡镇的督导,加快支付进度,确保了林业补贴资金安全、精准、足额发放到农户。
32、关于违规聘用护林员,涉嫌与民争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退还了领取的费用,相关人员已全部解聘。二是暂停村干部兼职护林员选聘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同时结合调研、暗访情况,解聘相关人员兼任的护林员职务。
33、关于挤占专项经费、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在全局通报批评。二是对停薪留职人员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已由其本人退还。
34、关于日常政治监督落实不到位,严的氛围尚未形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加大了对林业项目实施的监督。二是派驻纪检组对林业局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指出了存在问题,达到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目的。
(四)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
35、关于局党组把方向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充分,统筹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催办查办、公文办理、公务接待等机关管理制度,理顺了工作运行机制,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按要求明确了改革后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做到了人、财、物全面整合,同时加强了对二级单位的管理,对二级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36、关于班子合力不足,担当精神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和每月1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成员提高了党性修养,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二是健全完善了《关于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定期召开了谈心谈话会,加强了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凝聚了合力,增强了团结。
37、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了《关于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对“三重一大”事项召开班子会集体决策,班子成员逐人发言,较好地落实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38、关于党组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整改、支部换届等重要事项,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要求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做好年度总结和“双评”工作。
3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效果不佳;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开展了相互批评,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多种形式开展党建活动,丰富了学习内容,增强了党建活动的效果;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
40、关于队伍结构不优、年轻干部储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一年一度公开招聘工作,为林业队伍增添新鲜血液,壮大专业人才队伍。二是加强了年轻干部的学习培养,强化能力担当,增强责任意识,促使其尽快成长成才。
4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调整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中层(股级)干部审批备案程序及林业局三定方案相关要求,规范了股级干部任命,对中层(股级)干部进行了调整,并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备。
42、关于存在“三超两乱”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的中层干部职数,对局机关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取消自设股室,免去了擅自增加股级职务。
43、关于长期借调和混岗使用严重、存在人岗不适配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梳理,规范了抽调手续。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职务调整,免去其相应职务。
三、持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持续对标对表,强化整改落实。坚持工作节奏不变,工作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整改。对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跟踪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回弹返潮。
(二)强化思想认识,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及执行,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三)深化成果运用,务求整改实效。以深化整改为契机,结合上级决策部署及我局实际,积极谋划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将县委巡察成果转化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林业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新作为新担当为建设森林内乡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77-65369326;
邮政信箱:内乡县林业局,邮政编码:47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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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乡县林业局党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