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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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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审查意见的公示
添加日期:2024-11-18 16:41:36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要求,我中心对河南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企业资质。
  受理地址:内乡县房产中心预售科
  举报电话:0377-83978608

2024年11月18日

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及等级

审查意见

备注

1

河南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拟通过

资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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