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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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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告广大退休人员书
添加日期:2019-03-08 08:52:06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各位退休人员,大家好!

       近期由于发放物业补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文明单位奖等事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通过不同的方式到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询问政策和发放事宜,为了让广大退休人员明白政策,减少来回跑腿,现将有关政策和办理办法明确如下。
       内乡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征缴、发放和养老金基金的管理。具体事宜如下:1、机关养老保险处只负责发放一年十二个月的基本退休费,物业补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文明单位奖等按照原供给渠道由单位发放。2、基本退休费的发放时间为当月的月底至次月的五号左右。3、机关养老保险处不代扣任何费用。4、自2014年10月以来,差补、自收自支单位退休死亡人员抚恤金按照豫人社[2016]10号文件精神,暂不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由原渠道列支,待国家和省有关新政策出台后,再按文件精神执行。5、中人(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的正式退休待遇核算,省社保局核算软件未上线运行使用,暂时核算不了。6、每月新增退休人员,由于退休申报和审批滞后,导致新增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要迟发1--3月(进行补发)。7、每月新增退休人员一定要通过我单位驻行政大厅受理岗位和经办岗位做在职中断和社会化发放信息变更。8、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每月新增的退休死亡人员。9、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按照人社厅发[2018]54号文件精神,取消以前集中认证的办法,退休人员不再集中到人社局进行认证,今后将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新模式。居住外地退休人员也不需要再返回当地进行认证。
       望广大退休人员看后互相转告,并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你们的理解就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内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全体同志在此对你们多年来的支持和理解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广大退休人员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内乡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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