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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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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文化共享杯”群众摄影作品网络展
添加日期:2013-09-22 09:57:35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发布人:许妍
发布时间:2013-9-22 9:57:35
    

    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展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成果,文化共享工程河南省分中心依托文化共享工程的信息网络、数字资源、人才队伍等综合优势,举办第一届“文化共享杯”河南省群众摄影艺术作品网络展。征集活动以“新农村新城镇文化剪影”为主题,通过基层群众的视角,通过一点一滴的镜头语言,讲述身边的文化事、文化人,反映当下火热的群众文化生活和人们对美好精神家园的热爱和向往,讴歌新时代文化建设成就。图书馆作为县级支中心,配合好省级分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征集活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让文化共享工程成为各行各业摄影爱好者交流、共享、展示、提高的平台,使该项活动成为促进群众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

    征集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10月22日,为期一个月。全县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年龄不限,职业不限。

    1、参展作品应符合本次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活动的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客观真实地反映当前城乡群众文化生活状态。

    2、作品风格、题材不限,具有相应的艺术特色和水准。作品参展只接受通过数码摄影、以电子文件网上传送的方式投稿。

    3、参展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1张)或组照(1组不超过4张)不限。

    4、参展作品原始图片使用数码设备拍摄,像素不低于500万,文件格式为JPG,每张容量700K-1M,如作品获奖,要提供单张作品容量不小于2M的原始图片。

    5、作者提交参展作品时,应同时提交作品的文字说明,包含但不限于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字数在60字以内。已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或参加过各类比赛并获奖的作品,谢绝参加本次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

    6、参展作品应标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所在地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推荐单位。参展作品一经提交,不予退回,请参展者自行保留好作品的原始文件。

    7、参展作品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但允许提交的作品通过软件作适当的后期处理。

    8、参展作品应为本人原创,严禁以任何形式抄袭转载他人作品,一旦核实非参展者本人的真实作品,将取消参展资格,如已获得奖项,主办单位将予以撤消和追回。

    9、鉴于本次活动的公益性质,主办组织单位不收取参展者任何费用。提交参展作品中的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支中心在之后的相关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中,包括出版、展览、研究、网站、影视片、公益广告等,有权无偿使用参展作品,不再支付稿酬。参赛作品不予退回。凡提交参展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内乡县图书馆  66035036
  联系人:余柯
    电话:13693777299
    Email:
yuke58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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